摘要:《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总体规划(2019-2035年)》方案已编制完成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: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《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总体规划(2019-2...
《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总体规划(2019-2035年)》方案已编制完成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: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
《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总体规划(2019-2035年)》
主要内容简介
一、总则
1.规划期限
近期:2019年–2025年;
远期:2026年–2035年。
2.规划范围
博山镇行政辖区范围,面积为136平方公里。
3.规划目标
景镇一体化发展的山水田园旅游小镇,延续富硒农业、开拓旅游产业,营造区域型有机休闲农业小镇。
二、城镇性质和城镇规模
1.城镇性质
博山镇是淄博市市级中心镇,博山区南部以富硒农业、生态旅游产业为主导的山水田园宜居小城镇。
2.城镇规模
(1)人口规模
规划至2025年(近期),镇域人口4.4万人,镇区人口1.22万人。
规划至2035年(远期),镇域人口5.0万人,镇区人口2.0万人。
(2)城镇建设用地规模
2025年,规划镇区建设用地规模232.39公顷,人均190.48平方米。
2035年,规划镇区建设用地规模228.18公顷,人均114.09平方米。
三、镇域镇村体系规划
1.中心镇区:即博山镇镇区,镇区包括两个片区:北博山片区、南博山片区。
2.中心社区:共9个,即朱家社区、邢家社区、郭庄社区、下庄社区、下瓦泉社区、结老峪社区、邀兔社区、洪山口社区和圣世达社区。
3.基层村:共10个,包括张家台村、上瓦泉村、郑家村、石泉村、五福峪村、青杨杭村、杨峪村、五老峪村、刘家台村、上庄村。
四、镇域道路交通规划
1、对外交通规划
镇域东侧规划建设沾临高速公路;结合现状辛泰铁路站场,在南博山片区规划保留一处铁路站场用地。
2、道路网结构
规划以博沂路、博草路为骨架,形成“三横五纵”的主要路网结构。
三横:洪崮路(西延连接五阳湖路)、口南路--博沂路--北石路、博池路--杨瓦路三条东西向道路。
五纵:博草路、张杨路、南峪路、博沂路、北福路形成五条南北向道路。
五、镇区土地利用规划
1、镇区用地布局结构
“一镇、两轴、两片”,形成以山体绿化和河流及绿带相间的城镇生态网络。
一镇:博山镇城镇中心,通过博沂路和博草路两条贯穿全境的道路以及山体绿化、河流湖泊等将规划的三个功能片区有机衔接,促进和带动博山镇的整体联动发展。
两轴:沿博沂路--博草路的交通联系轴线和沿淄河的空间联系轴线。
两片:北博山片区、南博山片区。
2、土地利用规划
(1)居住用地
规划居住用地为42.95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8.82%,人均居住用地21.47平方米。
(2)公共设施用地
规划公共设施用地78.88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4.57%,人均建设用地39.44平方米。行政办公用地为原北博山镇行政办公用地;在博山镇镇区规划1处文化设施用地。教育科研用地主要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、幼儿园2所。在北博山片区,结合规划居住区中心设置1处文体科技用地;结合镇政府北侧用地设置1处旅游配套设施用地;在南博山片区,在博草路西侧设置1处文体科技用地,结合原镇政府用地设置1处旅游配套设施用地;三水源生态旅游区的建成,成为博山镇旅游业的发展的契机;同时结合马家沟生态谷的发展,共同打造博山镇南部生态观光旅游的重要节点。保留南、北博山片区的卫生院和综合养老中心。规划设置2处集贸市场。
(3)生产设施用地
规划生产设施用地42.68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8.70%,人均建设用地21.34平方米。
(4)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
规划镇区道路广场用地28.12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2.32%,人均建设用地为14.06平方米/人。其中,道路用地27.26公顷,广场用地0.86公顷。
(5)公用设施用地
规划镇区工程设施用地7.53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.30%,人均建设用地为3.77平方米/人。其中,公用工程用地5.93公顷,环卫设施用地1.17公顷,防灾设施用地0.43公顷。
(6)绿地
规划公共绿地面积22.07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.67%,人均11.04平方米。
七、市政设施规划
1、给水工程规划
谢家店在建一处水厂,在南、北博山片区设置1处供水站。
2、排水工程规划
采用雨污分流制。污水经污水管网汇合后排入规划污水管线系统进行统一处理。
3、供电工程规划
保留现状35KV变电站。
4、通信工程规划
规划新建电信模块局2处。
5、供热工程规划
规划远期在北博山片区中部、淄河北侧和南博山片区北侧各设置热力站1座。
6、燃气工程规划
规划在南、北博山两个片区中部分别设置一处汽化站。
7、消防规划
规划设置消防站一处,位于北博山片区、博沂路南侧,规划用地面积0.43公顷,该站服务周边区域。
8、防洪规划
防洪标准
镇区按50年一遇的洪水位超高1.5米设防,水闸按50年一遇设防。
河道蓝线
规划淄河镇区段两侧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30米(包含河堤)的河道保护宽度控制,河道两侧现状已建设的用地继续保留,其他保留水系及新开挖水系的保护宽度不低于10米。
9、抗震防灾规划
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必须按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 50011-2010)及相应专业规范中七度区标准设防。
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,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,并根据安全评价结果,确定抗震设防要求,进行抗震设防。
10、人防规划
按照“平战结合”的原则,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。规划要求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现有地下空间进行加固改造,同时新建项目的人防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。
主要图纸
1. 镇域土地利用规划图
2.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图
3. 镇域旅游规划图
4. 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
5.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图